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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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促发展
坚决完成好生态环保督察任务
尽锐出战全力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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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9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促发展
32类影响相对轻微项目试行免于环评管理
 

本报记者张林霞南昌报道 “原来有些项目需要环评报告书,现在只要提交报告表就行了,并且按照下发的审批名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按简化的流程办事,感觉更方便、更快捷,办事没有压力了。”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的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杨林锋告诉记者。

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环评审批改革不彻底、一些地方怕担风险的情况,为全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发展环境,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采取具体措施,为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出台了《江西省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名录”之外无审批、网上备案“一次不跑”、建设项目环评“瘦身”、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等改革措施落地,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在特定区域开展项目环评承诺备案制改革。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还印发了《江西省免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建设项目目录(试行)》,对食品加工、交通仓储等16个行业的32类环境影响相对轻微的建设项目,试行免于环评管理。针对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强了重大项目环评的调度和推进,提前介入,积极指导,畅通“绿色通道”,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

同时严禁在长江干流九江段、主要支流和鄱阳湖周边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严防重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向江西转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划定1000余个环境管控单元,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推动绿色发展打下基础。

对印刷业、医药制造业、塑料制品业等6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制定了8项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污染防治、促进发展上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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