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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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9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宽城公开审理首起严重污染环境案
案件涉及两省四地,11人涉嫌污染环境罪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苑秋菊承德报道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承德市第一起严重污染环境案。

据了解,此案涉及河北、辽宁两省四地,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巨大,共23名律师参加了诉讼。为审理好案件,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由党组书记、院长毛晓龙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申请抽调全市30多名司法警察到现场负责安全保卫押解和庭审现场警务工作。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佟某、张某、刘某等11人先后九次倾倒危险废物废酸至河北省秦皇岛抚宁区、辽宁省绥中县、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河北省昌黎县四地,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公诉机关认为,佟某、张某、刘某等人严重污染环境,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佟某、张某、樊某等11人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自己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此次审判历时两天。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共40余人参加了旁听,鉴于案情复杂以及相关的法定申报程序,犯罪情节较严重,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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