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季英德 通讯员孙勇强日照报道 为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照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印发文件,要求截至8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矿产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法打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从事“水洗砂”作业、石子加工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霸占砂石市场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环保手续不完善擅自从事砂石加工、生产,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打击矿产资源领域其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同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要第一时间交办属地政府,并要求限期整改,从而切实解决区域扬尘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