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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要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重点加强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领域强制性标准建设
 

本报记者谢佳沥北京报道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意见》指出,各部门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加强审管衔接;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要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对未经备案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各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明确市场主体应当执行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严格依照标准开展监管。精简整合强制性标准,重点加强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标准建设,优化强制性标准底线。此外,要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

要加强政府协同监管。加快转变传统监管方式,打破条块分割。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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