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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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展排查整治医疗废物行动
为期3个月,分4个阶段进行
 

本报讯 为期三个月的吉林省长春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近日结束。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为全市医疗机构包括医院、专科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疗养院、个人诊所、医务室、血站、急救中心等机构以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据了解,为加强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和安全处置,切实防范环境安全风险,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两部门联合印发《长春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环联〔2019〕6号),行动从6月初开始,为期三个月,具体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县级抽查,市级抽查四个阶段进行。

行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建立、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储存转运、申报登记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贮存设施管理、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等执行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委托处置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并稳定达标运行。

在行动中,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监督监管,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此外,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还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格查处涉医疗危废的非法运输、倾倒、处置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现象。狠抓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医疗废物非法流失、泄漏或扩散,使长春市的医疗废物监管纳入规范化轨道。

李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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