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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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个月查处87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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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3个月查处87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
10月1日起,在全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陕西省西安市在建成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8月底,全市共检查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4769台,查处未申报和超标排放机械877台。

据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估算,西安市现有各类工程机械5万-8万台。据测算,这些机械年排放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约2.46万吨。而且,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使用柴油发动机,型号种类多、使用范围广,流动性强、使用环境差,排放水平远劣于机动车,其污染物排放已成为移动源排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环境的污染不容小觑。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促进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市建成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记者了解到,《通告》中限制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实际排气检测值为依据。也就是说,无论国Ⅰ、国Ⅱ、还是国Ⅲ排放标准的机械,只要排放不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都能正常使用。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和使用单位(人),如果机械未申报登记或达不到排放标准,请及时进行申报登记并维护治理,确保机械达标排放。 王双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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