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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水城”再现清澈秀美河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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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
“东方水城”再现清澈秀美河湖景象

 

◆宗边

2017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逐河逐湖设立党政河长湖长,实现“有人管”;建立河长湖长牵头、河道主官为“纽带”的“交办、督办、会办、查办”工作机制和跨省界“联合河长制”,实现“合力管”;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一事一办清单,实现“管得住”;坚持目标导向,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实现“管得好”。苏州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东方水城”再现清澈秀美河湖景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苏州市地处太湖下游,境内湖泊 353 个、河流 两 万多条,水域面积 3205 平方公里,水面率 36.9%,素有“东方水城”之称。

改革开放 40 年来,苏州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业富集、人口聚集,全市GDP总量从1978年的31.9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86万亿元,城镇化率达 75%,常住人口超过 1000 万人,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 4 个县级市长期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十。

在曾经“以 GDP 论英雄”的发展模式下,苏州市出现了开发与保护失衡的局面,土地开发利用强度接近 30% 的国际警戒线,人水争地矛盾凸显,侵占河湖、超标排污现象突出,群众反映非常强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6 年 10 月 11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 年 11 月 20 日,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

苏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既治乱又治病治根,打造生态美丽河湖。各级河长湖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领责,勇于担当,集中力量啃下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硬骨头”,河湖面貌得到改善,赢得群众点赞。

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合力管”

苏州市委市政府牢牢扭住河长制湖长制这个治水“牛鼻子”,把推进生态美丽河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苏州市设立双总河长,市、县(区)、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第一总河长和总河长,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竖立河长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截至 2019 年4 月底,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湖长 5106 名,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有了“家长”。

2017 年以来,苏州市总河长亲自抓、带头干,既挂帅又出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分级分段(分片)明确河长湖长责任,逐级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河湖“有人管”。

为促进基层河长湖长履职尽责,苏州把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区县、街镇党委政府的责任红线,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市委市政府组织推动的重点专项工作或急难险重任务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官帽子”“钱袋子”挂钩,倒逼各级河长湖长切实担负起河湖守护责任,推动所在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8 年,全市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巡湖超 20 万人次,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督办会、座谈会 3 万多次,组织完成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保护、长效管理等各级“一事一办”工作任务清单 1.3 万份。

河湖实现了“有人管”,摆在各级河长湖长面前的下一道难题是如何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治水合力,尽快解决河湖突出问题。苏州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用“三招”实现了“合力管”。

第一招是建立了河长湖长牵头、河道主官为“纽带”的“交办、督办、会办、查办”工作机制。苏州市设置了市级河道主官,由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协助配合市级河长开展工作,与河长一起巡河、一起发现问题、一起研究对策、一起督导检查,同时承担部门之间、区县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有效解决了市河长办和市级河长之间的联系“断层”问题,有效解决了市河长办工作中的层级问题。2017 年,“苏州河长配备河道主官”获评中国水利“2017 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第二招是建立“联合河长制”,推进跨省市河湖联防联治。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起“联合河长制”,推动跨省界河湖的联防联治工作。吴江区河长办和秀洲区河长办联合发文,互聘 58 名联合河长,设置联合河长公示牌,建立水环境联防联治机制、水质联合监测机制、联合执法会商机制、河湖联合保洁机制、河湖联合治理机制,一批存在多年的跨界河湖治理难题得到迅速解决。

第三招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形成社会共管共享格局。苏州市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把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民间河长等打造成一支重要的管水护水力量,2018 年共聘请社会监督员、民间河长 1.6 万名,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加入“河湖治理群”,群策群力保护河湖。

河湖管理保护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河长湖长该怎么干才能把河湖管好护好?苏州市制定了河长湖长“认河、巡河、治河、护河”四步走的履职标准化流程,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各级河长湖长从认识河湖、发现问题到制定措施、开展常态化管护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昆山市依据苏州市河长履职标准化流程,推出基层河长履职“六步法”,包括:一看水,查看水体颜色以及水生动植物生长是否正常,水体是否有异味;二查牌,查看河长公示牌有无缺失、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等;三巡河,对河道、河岸、河面开展三位一体巡查;四访民,基层河长主动亮明身份,向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五落实,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六回头,对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反弹、后续管理是否跟上等进行“回头看”。

针对河湖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苏州市围绕河湖近期(2017-2020 年)治理目标,组织编制了“一河(湖)一策”,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一事一办”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措施,制定路线图与时间表,并实行“一事一办”和“一单一销”的闭环工作流程,实现“管得住”。

苏州市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以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的水为核心,水岸同治、区域共治,让河湖靓起来,让水域美起来,打造生态美丽河湖,还百姓清水绿岸,真正实现“管得好”。

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发挥了“头雁效应”

苏州市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把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生态美丽河湖作为新时代的工作着力点,让“褪色”多年的河湖重现碧波荡漾的景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现河畅景美、水清岸绿,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必须坚持党政同责,抓住党政负责同志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压力传导机制,把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河湖治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平衡开发与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根子上解决河湖生态环境问题。苏州市第一总河长把推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作为政治责任,在落实河长巡河、治河、护河责任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发挥了“头雁效应”。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认真履行河长湖长职责,主动扛起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办,把河长制湖长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苏州市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过程中,聚焦“盆”和“水”,紧盯“责任田”,统筹谋划、系统治理,消除了河湖常年积累下来的“老毛病”。通过创新设立“联合河长”,打破行政界限壁垒,实现区域共治;创新设立河道主官,弥合部门界限,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河湖水域空间、水环境治理和控源节污,统筹推进河湖集中“治乱”、系统“治病”和科学“治根”,河湖“顽疾”正一个一个被治愈,生态美丽河湖逐步呈现。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器。苏州市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契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加快推进产业能耗结构优化工程、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工程、工业领域能效提升工程、资源循环综合推进工程、绿色制造技术推广工程和绿色低碳示范引领工程,以河湖管理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为苏州市留足生态空间、绿色空间、发展空间,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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