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工作,福建省晋江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会同市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蓝天绿水”涉生态环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执行专项小组足迹遍布晋江十几个镇(街道),查封关停因环保不合格被处罚的企业80余家,涉及行业包括印染、石材、塑料制品、五金铸造等,对企业形成强大震慑力,有效增强了企业守法意识。 叶兴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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