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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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专家组多元化说明了什么?
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深化改革面临新课题
补齐监管短板 净化环保工程市场
让文明出游成为一种习惯
重污染天气应急要坚持问题导向
黄河源园区生态保护要加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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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专家组多元化说明了什么?

 

◆任理军

为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提高环境应急的科学性,生态环境部日前组建了第一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聘任29人为专家组成员。

从公布的专家组名单看,相比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组,本次专家组多了3人。其中,来自中国传媒大学的李颖副主任、武汉大学的秦天宝教授、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的曹晓凡副教授3人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从“主要可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领域”一栏中可以看到,李颖副主任擅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舆情监测、研判、效果评估等舆论引导,曹晓凡副教授擅长环境应急管理方面法律务实工作,秦天宝教授两者兼备。

从近年来影响面较广的突发环境事件看,舆论引导和环境法律两个领域,成为检验环境应急处置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环境应急处置不再局限于事中、污染程度、损失及后果等方面,而是需要考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各种影响,以及社会影响;不但需要做到突发事件的科学合理处置,还得做到依法应急、依法处置。

特别是在舆情引导方面,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突发环境事件极易成为网络热点,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作用十分明显。在网络言论泥沙俱下、真伪难辨之下,容易出现情绪化、非理性化甚至极端化网络舆情,扰乱公共话语体系和公民价值判断,阻碍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处置。因此,加强舆论引导,依法依规处置,就十分必要了。

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中的这3名专家,集中在舆论引导和环境法律两个领域,切中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要害,补齐舆论和法律两个应急要素,有利于推动应急体系更加

完善,以提高应急处置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可行性。通过加强舆论引导方面的专家力量,可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透明化、公开化,打消群众顾虑,避免不恰当的网络舆论造成负面影响。加强环境法律方面的专家力量,既可以帮助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置,确定事故单位责任,还可以协助厘清责任。

对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来说,建议参照生态环境部的做法,把舆论引导和环境法律领域的专家充实到环境应急队伍中,精益求精编制应急预案。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和环境法律方面的问题,积极听取专家的专业意见,避免事件升级,产生额外影响,造成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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