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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0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泉州就餐饮污染防治立法听证
重点关注禁建餐饮项目场所规定如何更具操作性
 

本报讯 《泉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2019年规章制订计划中的预备项目,近日,福建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办法》制定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

餐饮业产生的油烟、污水、噪声等污染引发的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之一。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全市受理油烟污染信访投诉多达939件,尤其是中心市区、老城区油烟污染更是信访投诉的热点、焦点。

此次地方立法草案送审稿从适用对象、责任主体、部门和属地管理、规划布局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细致、可操作的条款约定,着重界定餐饮业范围,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从源头入手建立禁建区域并对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听证会现场,如何让禁建餐饮服务项目场所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成为与会代表热议的焦点。

与会的餐饮业代表认为,目前,大部分餐饮服务项目集中在居民住宅楼,《办法》草案中关于禁建场所规定的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细化考虑,希望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新扩建餐饮场所的油烟、废弃物处理等标准,以及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步骤,让从业者有章可循。同时,也希望为从业者提供一些过渡性的解决方案,以便新法规顺利实施。

部分居民代表也表示,《办法》草案中对于新扩建餐饮场所禁建区域的规范相对明确,对现有的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中的餐饮场所如何规范,还要进一步明晰。

对此,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对禁建餐饮服务项目场所已有明确规定,《办法》草案第十条除第(四)项外都是依据上位法的规定。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办法》提供了有益参考,希望通过地方的规章,能确认这些禁止性项目的规定,以此来改善环境,破解群众对餐饮业污染的投诉难题。 周静云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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