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雷金松
近年来,浙江省丽水市围绕“两山”理念实践创新,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三大载体”,有效强化生态制度供给、丰富生态产品体系、拓展生态服务渠道,开展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实践。
打开“两山”通道。多年来,丽水坚持高站位谋划生态纲领、高水平建设美丽城乡、高质量推动绿色发展。2008年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后又相继出台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决定》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决定。今年2月,丽水市“两山”发展大会全面吹响了以“丽水之干”立行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进军号角。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打造美丽城乡“升级版”。入选全国“美丽山水城市”,创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累计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6个、示范乡镇20个,158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打好“生态+”王牌,全力构建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推动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生态资本转变为发展资本。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案例登上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光荣榜。
擦亮生态底色。实行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城市浊气、燃煤烟气、农村废气“五气共治”。深化“五水共治”,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和污水零直排“两创建”,“河权到户”治水模式入选“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在浙江省率先发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率先实现重点危废产生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视频联网监控率100%。
筑牢制度堤坝。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严查。在浙江省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全面实施“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制度。对标欧盟标准,制订了最严格的农药化肥区域准入标准,2018年已公布实施首批40余种禁限用农药目录。加快地方生态环保法规体系建设,《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18年3月正式实施,并配套出台了《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办法(试行)》。同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查长效机制,并实现市县两级公检法驻环保联络机构全覆盖。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