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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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 形成系统法律制度合力
用法律武器保卫国家生物安全
抓好黄河大保护就要奔着问题去
垂改后基层党组织怎么建?
环保队伍自身防护能力亟待提高
找到满足便捷性和绿色生活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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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0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找到满足便捷性和绿色生活的平衡点

 

◆赖正均

又到年底“双11”全民狂欢购时节。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各大网商足足提前了一个月预热、预售,也预示着今年的“双11”将是一个购物狂欢“新高潮”。此时此刻,大伙都盯着自己“购物车”是否“装满”,生态环保人士则关心“垃圾车”是否“超载”。

每逢购物节,都绕不开“快递垃圾遍地”“物品过度包装”等热议话题,似乎年年岁岁“话”相似。诚然,“减装”“限塑”等绿色生活倡议和推行已十数年,但每年变着花样的过度包装、塑料袋使用仍需要非常重视。以限塑为例,虽然“限塑令”已颁布12年,大型超市塑料袋明显减少,但近几年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兴旺,逐渐成为塑料袋消耗大户,“限塑令”的成效逐步被“吞噬”。

过度包装同样如此,与我们熟悉的茶叶、月饼等传统“土豪奢华式”的过度包装不同,如今正逐步转化为一种个性化、文艺化的“过度包装”。如为迎合消费者的“面子”、获得更多“好评”,一张手机贴膜,附送了起码七八个贴膜工具。一份外卖,除了“标配”一次性筷子、勺子、纸巾和牙签等,现在已经有商家额外“标配”一次性台布、围巾。

因此,当前情境下,面对更具“迷惑性”的“绿色生活”难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一行一业、一城一域能解决的,亟须年年岁岁敲警钟、岁岁年年抓推进,全方位、全领域动真格、出实招。

首先,要从立法层面制定强制性规范。仅靠自律,显然不能很好地让保护环境的意识落地,因此,必须扎牢法律底线,规范商家行为,加大生产者责任。在德国、日本等国家,对商品包装就有细致而明确的规定,德国《包装条例》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日本颁布的《包装新指引》规定,要求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得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售价的15%。目前,国内仅有上海、广州等少数城市出台带有处罚规定的地方法规,全国层面的强制规定仍未见出台。当前,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正在开展,各地不妨从制定地方特色的强制性规范入手,推动此项“绿色工程”落地见效。

其次,要在开发绿色技术上下苦功夫。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光靠“堵”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同步“疏”,而找到满足便捷性和绿色生活的平衡点最为关键。而绿色技术便是关键中的关键。除了传统的可降解、可回收等传统绿色技术的发明与推广,还可以在绿色包装等外观设计或生活运用上下功夫,比如推出“简约而不简单”的包装设计、不用吸管的新杯盖运用等。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深度运用,比如通过大数据和AI算法,帮助快递包裹瘦身。总的来讲,可通过补贴、赛事奖励、免费推广等形式,着力培育绿色技术,以带动绿色行动的风靡。

最后,要稳步推进全民绿色自觉行动的养成。重点要在激励机制落地上拿出硬措施。如可以将企业绿色行动纳入诚信体系,并对应给予部分行政管理豁免和金融信贷优惠。让市民的绿色行动有更多选择,得到更多实惠。比如,少选不必要的餐具,可以给予优惠;主动回收包装盒,可以积累“碳币”兑换实物等。

积久成习、司空见惯,是谓习惯。习惯的养成,并非一夕之功。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有待我们时时念好“紧箍咒”,一刻也不能放松,久久为功,才能见到绿色生活成为国人新时尚。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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