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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0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召开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缔约方会议
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新模式

 

本报记者 郭文生 见习记者 任效良 天津报道 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一次会议日前在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召开。会议宣布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缔约方正式成立,并通过《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缔约方大会工作规范》。业内专家、学者、业界代表近百人出席会议。

《自律公约》明确各缔约方成员应当从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市场秩序、促进和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执行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标准。应强化项目动态管理,注重自我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应遵守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树立土壤污染防治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此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一届轮值主席和议事委员会委员。中科环境修复(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擘当选为第一届轮值主席,他说,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缔约方大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打好污染攻坚战,迈上了一条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规范化市场道路。

业界代表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国在发言时说,《自律公约》体现了天津市生态环境部门、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和以中科环境修复(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为首的从事土壤污染防治行业的企业担当,公司将全力支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一级调研员袁倩在会上说,成立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自律公约缔约方大会意义深远,是一项富有创新性、开拓性的举措。

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会长鞠美庭说,《自律公约》凝聚起行业共识,是行业自律的底线。各企业要在公约缔约方大会的带领下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通过行业自律和创新合作,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让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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