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说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河北一家商场室内吸烟室与母婴室相邻被诉 控烟责任追究是否适用环境保护法?
两次处罚个体工商户是否重了?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通过
合肥扬尘污染防治剑指施工工地
地方环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吗?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下一篇4 2019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一家商场室内吸烟室与母婴室相邻被诉 控烟责任追究是否适用环境保护法?

图为永旺梦乐城河北燕郊儿童主题商场的吸烟室,多处母婴室与吸烟室相邻,导致未成年人和孕妇健康受到损害。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供图
 

◆本报记者 刘晓星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提起的诉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室内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继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之后,又有了最近进展。

记者日前在 “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研讨会上获悉,针对被告提出的“不该认定为环境公益诉讼”和“管辖权异议”问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了管辖异议的终审裁定,确认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和管辖权的裁定并无不当。这意味着,该案将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到底是“环境公益诉讼”还是消费公益诉讼?

2018年年初,中国绿发会接到多位家长投诉,称带孩子到永旺梦乐城河北燕郊儿童主题商场内购物和游玩过程中,商场内的几十处母婴室等指示标识与吸烟室指示标识在一起,而且多处母婴室与吸烟室相邻,导致未成年人和孕妇健康受到损害。

中国绿发会调查发现,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为此,中国绿发会将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永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在被告投资经营管理的中国境内所有商场内吸烟室和指示标识未拆除前停止经营;立即拆除儿童主题商场内吸烟室和指示标识。同时,要求被告对商场内空气环境恢复到设置吸烟室之前的状态,赔偿相关损失并道歉。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15日对本案正式立案。

随后,被告提出上诉,认为本案不应定性为“环境公益诉讼”,而应定性为“消费公益诉讼”,而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不应适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跨区域集中管辖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商场属于公共场所,商场设置吸烟区,会对不特定的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而不仅仅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原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环境公益诉讼”并无不当。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金荣分析认为,当地法院认定属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予以立案,这标志着案件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并且已经为最后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案为开展控烟公益诉讼开辟了新道路

室内吸烟室的设置,侵害的是不是公共利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学教授王灿发同其他的与会专家表达了一个相同的观点:认为大型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导致烟气溢散到空气中,对商场里来往的不特定人群造成了侵害,属于侵害公共利益。

“(室内公共场所设吸烟室)既是空气污染,又损害了公共利益,基于此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是成立的。”王灿发说。

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谭柏平认为,公众到商场并不一定会消费,商场设置吸烟室产生的烟草烟雾使不特定的公众暴露在烟雾的侵害中,适用于环境公益诉讼。

在该案件中,两级司法机关都肯定了本案的环境公益诉讼性质,这样就可以使控烟公益诉讼者摆脱诉讼形式的烦琐限制直奔公益诉讼的主题。正如黄金荣所言,“这就为将来开展控烟公益诉讼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本案对于未来控烟公益诉讼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意义。”

室内公共场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范围?

在研讨中,作为全国首例针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不力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来自法律和控烟行业的专家讨论的焦点就聚焦于,室内公共场所的环境是否属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定义?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环境”的定义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介绍说,在2014年判决的一起案件中,邵某某等与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案,法院确认,因家具引起室内环境污染纠纷,不适用产品质量的一般性纠纷,应适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相关规定,证据规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这就为大型商场控烟不力、设吸烟室污染环境适用于环境侵权纠纷提供了司法实践依据。

王灿发发言时表示,目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都没有规定室内环境是不是“环境”。《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对“环境”的定义中包括了“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比如长城就经过人工改造,现在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适用《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没有任何异议,但室内环境是不是“环境”,因《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就争议很大。

对此,王灿发进一步详细解释道,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关大气的英文翻译中使用的都是“air pollution”而非“atmosphere ”, air是指空气,也泛指一般气体。吸烟会造成“air pollution”,而在商场等大型建筑物里吸烟,污染了公众呼吸的空气,可以按环境案件审理。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