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说法
3上一版
 
三根烟囱偷排腐蚀性气体
善做执法监管的“老中医”
3500多个垃圾桶摆进“进博会”
图片新闻
徐州跨省处置倾倒油泥案宣判
各县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北京8月份共受理噪声投诉举报15375件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
各县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本报通讯员叶相成十堰报道 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日挂牌,这是十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十堰将茅箭、张湾、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环境监察大队的职责以及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职责,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职责;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职责;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职责;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整合划入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市与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市级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向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派驻执法大队,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派驻地分局局长兼任大队大队长。

各县(市、区) 整合相应职责划入同级环境监察大队,同时相应组建各县(市、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即丹江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郧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竹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竹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和郧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等6个大队。

6 个大队与各同级分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各大队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分局局长兼任大队大队长,各大队接受各分局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重管理,以各分局管理为主。

各大队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政策和规章,监督指导全市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农村及生态等执法工作, 负责跨区域、流域及重大生态环 境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执法检 查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的 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协调开展全市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现场核查、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场调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监督实施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环境执法稽查等工作;负责全市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及大数据管理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政务信息公示公开工作等。

十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旨在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务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构建职责明确、权贵统一、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努力实现新时代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