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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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规定停限产
潍坊高新区4家企业被就地查封

图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违规企业生产设施上粘贴封条。 董若义摄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陈洪帅 王效军潍坊报道 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减排举措落实到位,山东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日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5个巡查组,对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应急响应情况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

行动期间,各巡查组对全区88家重点企业103条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生产线进行专项督查,并按规定对企业下达了重污染天气为橙色预警情况下部分工序按要求全部停产或者停产50%及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的通知。

专项督查过程中,依法对潍坊中石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国富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按要求停限产的生产设备,进行了为期20日的就地查封。

高新区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全力做好预警及响应相关工作,以确保全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达到预案要求的减排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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