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 通讯员邬永康昭通报道 云南省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持续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务求环评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昭通市级环评审批只针对省下放的重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经过精简审批前置条件,昭通市企业申请环评审批资料由过去8项减为两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已分别由法定的60、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昭通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实行公开透明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初步构建了规范使权、简政放权、透明用权的管理格局。
同时,昭通市生态环境局还主动服务符合政策要求和环境准入规定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