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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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一脚印 厚植绿色根基
湖北十堰坚持生态立市,推动水源区高质量发展
 

规划先行,一张蓝图绘到底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湖北省委、省政府迅速贯彻落实,在2013年底提出“生态省”建设的决策部署。随后,十堰市也立即行动,率先在全省提出创建生态市的目标。

目标明确,规划先行。2014年,十堰市政府组织编制《湖北省十堰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11月4日通过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12月30日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十堰市委、市政府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与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一起,列入“五城联创”工作部署,由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统一调度、协调,并成立5个分创办,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2017年2月,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在市第五次党代会上要求,统筹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市)创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创建成功。

2018年3月23日,十堰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十堰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动员大会,拉开新一轮生态市创建的序幕。

2019年,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和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作为全年目标之一。

十堰市一步一个脚印,抓好“细胞工程”,努力走好生态市建设这条路。从2014年开始,十堰开启生态创建大航船,每年承载约25个生态乡镇、300个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冯安龙说,为推进“细胞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14年、2015年,十堰连续两年将市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列入市政府年度“十件实事”,这充分体现了十堰领导对生态创建工作重视程度之高。

艰辛付出换来累累硕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生态乡镇104个,占比87.4 %,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45个、市级53个;创建生态村1314个,占比71.3 %,其中省级360个、市级954个,创建数量和质量均领跑全省。张湾区、茅箭区、竹溪县、丹江口市、郧西县、郧阳区、竹山县已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房县已通过考核验收,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正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

2018年12月,十堰市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湖北省十堰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规划(2014~2030)》评估,并对照《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进行达标分析,十堰市36项创建指标全部达标。

体制创新,以强大合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来不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之责,十堰市环境保护统责、明责、考责、追责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为压实责任、形成生态环保工作强大合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统责是指以环委会为统领,统一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增设配备一名环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县级)。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环委会全会,以环委会办公室统领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考核。

明责是指以“一岗双责”为抓手,厘清环境保护职责。十堰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分条明确和细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全市上下形成一盘棋,合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考责是指以工作落实为导向,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出台《十堰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十堰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第三方考核实施细则》,委托中国环科院作为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进行考核;制定《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每年拿出4100万元用于水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和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奖励。

追责是指以问责到位为核心,构建责任追究体系。出台《十堰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环保行政过错责任追责情形、追责方式和结果运用。2017年以来,已对两家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对11家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预警。

此外,十堰还先后出台《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十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不断增强。

红线管控,划出六十六个自然保护地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堰市地处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生态地位十分突出。全市共有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5纲71科389种,有三级以上古树名木4157株,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十分重要。

“除了神农架外,十堰红线管控面积占比最高,达到了35.14%。”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夏涛向记者介绍。目前,十堰全市共有7类66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12个,面积达22.8万公顷,包括国家级4个、省级8个,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均位列全省第一。建成省级以上国家森林公园14个、国家湿地公园6个、地质公园9家,各级生态公益林共81.7万公顷。全市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有8320.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5.14%,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20%。

为守住红线,十堰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全市各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野人谷、堵河源、十八里长峡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11个小水电已全部关停。

此外,十堰市大力开展精准灭荒、石漠化治理和城区裸露山体治理,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52%,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为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组织开展“绿卫2019”森林资源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取缔水库围网围栏网箱养殖,全市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全力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疫情扩散蔓延速度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布设5个外来物种入侵监测点和30个诱捕器,全市生态系统结构稳定,生态功能不断增强。

污染防治,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1月7日上午,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剑河流域,河水清澈见底、鱼儿成群,两岸绿意盎然、美景如画。

“过去这里又黑又臭,很少有人打这儿经过,剑河治理好后,来这儿遛弯的人特别多。”在剑河边居住了20多年的武当山特区老营宫村三组小卖部老板周玉峰告诉记者,好环境为他带来了好生意,现在每月要比前两年多收入上千元。

“2018年底前,剑河水质稳定达到了Ⅲ类,2018年底后,剑河水质进一步向好,已稳定达到了Ⅱ类。”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武当山分局局长姚万军说。

过去,十堰有5条“龙须沟”,剑河就是其中之一。因先建厂后建市、先生产后生活、先建设后规划等历史问题,犟河、神定河、泗河、剑河、官山河5条河流污染严重,一度成为汇入丹江口水库的5条劣Ⅴ类黑臭水体。

2012年以来,十堰将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作为“硬骨头”,编制出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全力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管污”六大举措,大刀阔斧进行整治。通过努力,五河水质显著改善,官山河、犟河、剑河已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列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劣Ⅴ类水体名单的神定河和泗河,也于今年相继消除劣Ⅴ类,其中泗河已连续近6个月水质达Ⅳ类标准。十堰全市35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已由2013年的82.4 %上升到97.1 %,其中Ⅰ~Ⅲ类断面有33个,占94.3%。

除了持续抓好水环境治理,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十堰也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累计淘汰或改造燃煤锅炉392台1218.78蒸吨,完成全市162座加油站、两座储油库和79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总量,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量为18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22.78%,实现连续6年下降。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中心城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不间断巡查,先后对16家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对5家单位实施环保“一票否决”预警,对4个扬尘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全面推进城区道路冲洗作业模式,中心城区机械化作业率达100%。强化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累计淘汰黄标车21973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公交,占比已达87.83%。划定十堰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运用高空摄像头、无人机等方式加大秸秆焚烧巡查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92.6%。

组合拳的效果不断显现,从2013年实施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以来,十堰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优良天数提升23.8%,PM10年均浓度连续5年下降,下降幅度达24.47%,PM2.5年均浓度连续6年下降,下降幅度达50%左右。

铁腕执法,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11月6日下午,记者在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张湾分局局长左辉的带领下,来到张湾区西城路大峡段,在进入码头必经之路的隧道入口处,铁门紧锁,门牌上“黄龙滩国家湿地公园”的大字格外醒目。

听说记者要进去采访,经请示同意,黄龙滩国家湿地公园的工作人员赶来开门放行:“这里一天24小时严格管控,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入内。”

黄龙滩水库位于堵河下游,历年监测数据显示,其水质优于Ⅱ类,完全达标。但黄龙码头位于水库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有交通穿越问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关闭黄龙码头,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

为此,十堰投入1亿多元,于2017年9月底将运行41年的黄龙滩码头永久关闭,累计拆除黄龙滩水库网箱2945个,清理船只200多条,清除库汊围网养鱼790亩,永久停业渔家乐8家,将库区内的堰石村351户1240人整体生态搬迁。

这是十堰铁腕执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缩影。

近年来,十堰大力开展“清水行动”“向三大污染宣战”“保水质、迎调水”“净空气、保蓝天”百日攻坚、清废行动、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环境问题整改。十堰还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十堰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震慑。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湖北,十堰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10个包县 (市、区)督导组,市委书记张维国、市长陈新武等市领导亲任组长并亲自带队赴所包县 (市、区)一线抓整改。同时,十堰成立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抽调相关市直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坚决予以追责问责。

因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十堰已累计问责单位1家,问责党政干部17人,对8家单位、31人实施约谈,对4家单位下达“一票否决”预警,对两家单位实施环保“一票否决”。

在此基础上,十堰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等为契机,以雷霆之势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先后开展环境执法“雷霆行动”“零点行动”、交叉执法等一系列行动。3年多来,十堰全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50多起,罚款金额近5000万元;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的369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黑臭水体专项整治交办的79个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通过扎实督办,丹江口市金家湾工业园噪声污染、虹桥建材市场噪声扰民、竹山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交通穿越等一大批环境“老大难”问题得以根治。

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为保一江清水北上,十堰市先后投入100多亿元,对污染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关停高污染高耗能企业500多家,拒批不符合环保政策项目145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3家。

黄姜曾是十堰的“黄金产业”,2003年达到巅峰,全市黄姜种植面积达84万亩,占全国的43%,黄姜加工企业达70余家,从业人员达100万人,年产值达14亿元。但由于黄姜加工对水质影响非常大,十堰市从2003年始,“忍痛割爱”陆续予以关闭,“十一五”期间就关闭黄姜加工企业69家。

“十二五”以来,十堰还累计淘汰水泥立窑熟料117万吨,淘汰化解钢铁产能134万吨,淘汰煤炭行业产能6万吨,淘汰电解铝两万吨、铁合金1.3万吨、电石2.5万吨、锌冶炼(再生锌)1万吨,淘汰制革(牛皮)30万标张,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由2012年的14.2%下降到10.7%。

在做好减量的同时,十堰还大力做强增量,走好产业转型发展之路。

“那里是农夫山泉三厂,其所在地原是一家化工厂与医药公司。”站在农夫山泉取水口,公司有关负责人指着远处一片厂区介绍到,去年农夫山泉上缴税收1.9亿元,今年产值有望达30多亿元,实现税收3亿元。

近年来,十堰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大力构建以汽车产业为主导,以生态文化旅游、能源、现代服务业、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以智能装备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产业为重点的“一主四大四新”现代产业体系,努力让产业结构变“新”、发展方式变“绿”、经济质量变“优”,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1%,第二产业增长5.1%,第三产业增长11.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9.1∶48.3∶42.7。全市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完成总产值276.13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旅游总收入586.9亿元,增长35.2%。

向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十堰正奋勇前进。

本版撰稿:叶相成 宋杨

“十堰可以说是北方的水井,十堰人民都是守井人,而我就是这个井长。市委书记有很多,井长可就我一个。”这是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对自己的定位。这也形象地反映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的遵循与目标,那就是坚持生态立市,坚决守好“北方水井”,推动水源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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