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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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小石头也能改变河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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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小石头也能改变河流方向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走过20年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志愿者接待污染受害者来访。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接听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电话。
2002年,王灿发在贵州省黔西南州法院法庭外与原告受害者交谈。 本版照片由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提供
 

◆本报记者文雯

1999年10月31日的北京晚报上,一则小小的“豆腐块”公布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010—62267459”热线电话。11月1日一大早,一阵电话铃声回响在中心简陋狭小的办公室里,开启了中心长达20年的环境法律服务历程。

20年风雨中前行迎来累累硕果

如今已是两鬓染霜的中心主任王灿发当年还是一头青丝。在环境公益诉讼与气候变化应对研讨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20周年圆桌会议开幕式上,他向20年来支持和帮助中心的人们表达了感激之情。

这些人有法官、检察官、生态环境部门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有来自大专院校以及科研组织院所的学者,有来自于环保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有长期以来为中心提供环境公益服务的律师,以及来自各方长期以来支持中心工作的人们,还有部分接受过中心法律援助的污染受害者。

上百位从全国各地赶来为中心庆祝20岁生日的人们把会议室挤得满满当当。很多人只能坐在折叠椅上,甚至还有人没有座位,站在过道上,但是这些都丝毫没有影响大家的热情。

“中心的师生、志愿者和公益律师们无私地为污染受害者提供帮助,他们是推动环境法治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天颖这样评价20年来中心的工作成果。

中心另外一个名称是“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从1998年10月中心成立,一年后1999年11月1日才开通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热线,“这个热线是全国第一个民间的法律帮助热线。”王灿发说。20年来除了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提供的法律咨询以外,中心已经通过“010—62267459”这条热线向全国的受害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1.4万多次,接待来访960多人(次),回复来信700多封。

“最近几年我们更多是通过网络,通过微信,随时回答大家的问题。”王灿发介绍说,对于重大的典型的当事人特别贫穷的环境维权案件,中心还为其支付诉讼费和鉴定费等,一些诉讼在全国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今年84岁的俞明达是浙江“蝌蚪案”的原告,也是中心帮助过的污染受害者之一。当得知胜诉的判决结果后,他朝南跪地磕了3个响头,“谢天谢地,谢多达200位的朋友16年帮助和陪着我的许许多多的好人。”

“这不是我个人的胜利,是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胜利,是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的胜利。”俞明达感慨道,“中心庆祝成立30周年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行不行?讲实话,我很想来,很想谢谢大家。”

20年公益培训打造环境律师的“黄埔军校”

20年前,环境法还不是一个独立学科,绝大多数律师和法官未受过环境法的专门训练,专门从事环境法的律师更是凤毛麟角。

20年来,为了从更大范围和更高层面来推动环境法治,中心不断开展环境法律实务培训,提升法律专业人员办理环境案件的能力,培养更多的环境法专业人才,让更多的律师和法官关注环境案件的审理。

从2001年开始,中心连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律师、法官环境法律实务的公益培训,后来又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检察官、环保社会组织成员纳入培训范围。“我们不仅不收学费,而且管吃、管住,甚至有的还提供交通费。”王灿发说。18年来,中心已经培训了850名法官、666名律师,285名检察官、148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274名环保社会组

织成员、51名新闻媒体记者、52名环保志愿者。

目前活跃在国内的著名环境律师,比如秦皇岛的刘湘、北京的夏军、贵州的赵永康、湖北的曾祥斌等都曾是这个培训班的学员,第一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的委员绝大多数都是接受过中心培训的律师。全国许多环境法庭的法官,有不少也曾经在培训班学习。“这一公益培训被人称为打造环境律师和环境法官的‘黄埔军校’。”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北京市律协环资委主任、中华全国律协环资能委的委员、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霍志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2010年~2012年他在中心做了两年的环境项目律师,“专门来中心学习做环境案件。”

中心还成功培养30期诊所学生,总人数超过800人。这些学生全程参与环境案件的审理,不仅锻炼了实践能力,而且培养了社会公益心。

“中心的发展历程也是中国民间组织发展和高等教育结合中国改革发展的实践,怎么样走出一条自己的法治路的一个非常好的典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维究这样评价中心在环境法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

20年筚路蓝缕厚积环境法治土壤

如果仅仅是停留在帮助污染受害者维护环境权益方面,其作用还是有限的。为了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心把一部分力量用在了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

“20年来,中心联系实际,坚持创新,积极为环境法治发展建言献策。”王灿发举例说,“比如针对环境案件收集证据难、起诉难、审理判决难、胜诉难、胜诉后执行难等问题,我们推动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增加了有利于污染受害者诉讼的条款,并为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司法解释,其中的许多内容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批环境侵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采纳。”

为了通过刑事制裁手段加大环境违法成本,中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环境保护部专门召开了惩治环境犯罪的研讨会,最后由“两高”出台了关于惩治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加大了环境刑事惩罚的力度。

除此之外,中心还参与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煤炭法》《石油管道安全保护法(草案)》《石油天然气法(草案)》《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提供立法建议,部分建议被有关部门所采纳。

为了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从15年前,中心就举办研讨会研究这一问题,并在《民事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中积极呼吁和参与论证。

中心还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的起草,提出了一些有利于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公益诉讼的建议被采纳,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和研究室的感谢信。为了促进环境司法的专门化,12年前中心就召开研讨会,探讨设立环境法庭问题,现在环境法庭在全国的普遍设立成为现实。

如今,中心已经成为国家环境立法和环境司法解释论证及实践验证的平台,环境法官和环境律师培养的摇篮,环保社会组织法律应用和公益诉讼能力建设提高的助推器,以及参与支持环境公益诉讼最多的单位。

“我们之所以能够站在环境法研究的前沿,是因为我们中心接触了太多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问题,促使我们要不断地研究和呼吁解决新问题,从而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王灿发这样解释道。

由于中心严格依法办事,有原则,有底线,有理性,不过激,公开透明,从而得到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信任。王灿发本人也被原国家环保总局等7部门评为2005年中国年度人物、CCTV十年法治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两次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

20年陪伴帮助社会组织成长壮大

近几年来,中心在提升环保社会组织的法律能力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对25家环保社会组织进行了为期3年的时时在线陪伴互动,有专门的公益志愿律师陪伴他们不断提升环境法律的实践运用能力,经统计,这25家环保社会组织3年之中帮助当地公众解决环境问题,处理环境纠纷,进行流动宣传,受益公众达36万余人,通过当地的社会组织帮助当地的污染受害者,提高我国环保社会组织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发挥环境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力量,中心搭建了环境法律地图平台,帮助NGO寻找到最便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目前共有120多位环境律师和社会组织注册使用这一平台。此外,中心还建立了环境审判案例数据库,供全国的环境法律工作人员和对环境法律感兴趣的社会公众学习和使用。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初心,锲而不舍地推动我国环境法治进程,为环境正义事业奔走于城市、乡村与荒野。”自然之友在贺信中写道。在自然之友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案中,自然之友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无私支持与帮助。“我们期待,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时代中,能够继续坚守使命、开拓前行,成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之路不可或缺的推动者。”

印度有位哲学家叫克里希那穆提说过:一块石头就能够改变河流的方向。“每个人的力量都很弱小,你做了一些事情是不真正能够产生一些化学变化呢?”霍志剑说,如果想让河流朝你自己所希望的方向去发展的话,那么请亲自摆放你石头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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