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建春
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福建紧紧扭住数据质量这个牛鼻子,抓培训打基础,抓质控保质量,抓审核促关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核查结果表明,福建省各类污染源的关键指标差错率低于1%,普查质量达到了国家质量核查要求。
抓好培训,夯实数据质量基础
普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是数据质量的基础,福建紧紧抓住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与产排污核算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培训。
福建省对各地普查师资和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普查人员准确理解、掌握国家政策和普查技术规定的能力,提升采集与填报普查数据信息的专业水平。据统计,省普查办共组织培训14期19个班次,培训2250人次,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共培训约650期45000人次,经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的普查员约9800人,普查指导员约2600人。
同时,将培训下沉至企业,针对火电、水泥、造纸、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晋江、石狮、闽侯、厦门集美等污染源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召集企业负责人,集中讲解和答疑,手把手指导做好填报。
针对多数县(市、区)将入户调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对第三方机构人员的培训,要求所有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保证入户调查数据质量。
完善质控体系,明确管理要求
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是普查数据质量的保证。福建省制定了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普查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全过程做好普查工作各项记录。
福建省、市、县三级普查机构均确定了一名普查质量负责人,明确了质量控制目标、内容、方法和结果处理等要求,基层普查员和指导员及时审核普查对象填报的数据,现场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给普查对象并予以修正。
对覆盖面大、行业特殊的污染源,福建省还细化了质控要求,组织编制了市政入河(海)排污口监测实施方案、伴生放射性矿普查质量保证工作方案及监测技术规范,并进行专家评审,明确了监测对象、项目、频次、布点与采样、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等要求。
加强审核,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两年多来,福建省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的数据自审、集中会审、现场抽查及质量核查工作。开展拉网式核查,从每个设区市随机选取若干个县(市、区)、若干普查小区,先后两次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核查,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开展集中会审,在县级100%审核、市级抽样复核的基础上,从各地各部门抽调技术骨干,先后三次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审核,努力实现普查对象审核全覆盖。开展查漏补缺,协调工信、统计、农业农村、电力等部门,收集“四经普”清查名录、农业部门畜禽养殖直联直报数据、2017全年工业企业用电量清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等不同来源数据,比对其差异性,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
福建省还开展全面评估质量核查,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清查、入户调查两个阶段的全省质量核查,采取线上审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计算各类污染源普查报表关键指标差错率,同时定性评价普查数据自审和名录比对等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估各地普查数据质量,督促各地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福建省将加快推进普查成果开发应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环境管理基础和高质量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