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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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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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整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
天津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天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温武瑞出席仪式并为新机构揭牌,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郭福吉主持活动。

揭牌仪式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苗加兴在致辞中说,生态环境执法是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的重要一环,是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的重要抓手,是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新成立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依法行政、高效执法,打造过硬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今年以来,天津市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其中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进行了整合。新成立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防治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省级承担的有关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此外,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还负责全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行政执法、外省市γ射线移动探伤跨省到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作业行政执法工作等。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全体局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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