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李俊伟呼和浩特报道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近日,内蒙古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展开。
会议提出,要把握时间节点、配齐配强人员,完善体制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对标对表,确保各项工作不走样、不跑偏、不滞后。要压实领导责任,加强协调联动,严肃工作纪律,各盟市生态环境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纵向上加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改革试点工作“守正创新”的政治方向,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以党组书记、厅长向东为组长的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