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张晋西安报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新修订的“禁土令”通知,对“禁土令”作了部分修订,着力解决扬尘污染治理“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并进。
据悉,此次下发的《关于修订“禁土令”并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冬防期间“禁土令”实施细则。“禁土令”作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仅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响应)及以上预警的情况下执行。相较《2017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有关“禁土令”的规定,新修订的通知将“禁土令”的适用时间由原来4个月的冬防期调整至现在只在重污染天气下执行。
根据规定,预警时段,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启动橙色(Ⅱ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但室内作业可正常进行,不再“一刀切”。
新修改的“禁土令”还要求各地城市建成区渣土车必须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对“落而不实”“禁而不止”的建筑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实施高限处罚,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还要将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