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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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的核心是制度创新
“数智环境”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立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达标监管不搞“不教而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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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2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立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新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12月1日起实施。《条例》修订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将原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对应修改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扩大调整了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范围,立法理念从“限制开发”转变为“保护优先”。 何青云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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