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12月1日起实施。《条例》修订突出保护优先原则,将原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对应修改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扩大调整了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范围,立法理念从“限制开发”转变为“保护优先”。 何青云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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