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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市场亟待治理
应注重培养新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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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空气净化器市场亟待治理

 

◆贺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2019年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称,抽查的40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27.5%。这一抽检结果再次将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市场乱象呈现在世人面前,与雾霾一样,给人心里添堵。

前几年频繁发生的雾霾,强化了公众的防护意识,也带火了空气净化器行业。在传统家电增长乏力的背景下,空气净化器行业成了一块诱人的蛋糕,许多企业投资建厂,各种品牌如雨后春笋般出现。2013年,空气净化器的零售量、销售额较2012年增幅高达130.6%和162.7%。如今,空气净化器品牌已由2012年的56个发展到3000多个。与空气净化器市场持续火爆相伴的,是产品鱼龙混杂、质量良莠不齐,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不顾质量的扩张,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改变这一乱象,不仅行业企业要加强自律,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

首先,加强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宣传普及。早在2002年,空气净化器的国家标准就已经出台,并在2015年修订形成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新国标。但这一标准的宣传贯彻不够,部分空气净化器企业甚至无视此标准,滥造概念、虚假宣传,致使市场上杂牌和假洋牌产品泛滥。这类产品无论品质、性能,还是售后服务都没有很好的保障,给消费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新国标的宣贯,指导企业理性生产、市场理性消费。根据新国标,消费者挑选空气净化器应主要关注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能效等级及噪声标准等4个指标,同时还应考虑房间面积等因素。

其次,加强空气净化类产品的市场监管。不定期对市场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蓄意造假欺骗消费者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建立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实行市场禁入;建立产品召回制度,明确对使用不合格产品消费者的补偿标准。

当前,市场上除了空气净化器之外,防霾口罩、防霾眼镜等“防霾神器”多种多样。“防霾”成了一个被随意炒作的概念,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因此,在加强空气净化器监管的同时,还应进一步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调查显示,许多消费者在净化器的使用方式上也存在盲区,超过三成的消费者不会正确使用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系统对清除PM2.5的滤芯要求非常高,且要经常更换。如果居家空气净化器滤网长期不清洁或更换,其表面会附着大量灰尘、细菌等有害物质,不但影响空气净化效果,还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但现实中,34.9%的用户不知道空气净化器滤网需定期更换,54.1%的用户不能定期更换,还有的用户直接把滤网拆下清洗,而净化器滤网材料是一种消耗品,清洗过后几乎丧失了净化能力。因此,只有指导消费者用好空气净化器,才能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空气净化器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居住环境,但要彻底解决雾霾问题,还是要靠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最根本的办法是全民参与、群策群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使人们无论处于何时何地、室内室外,均可以畅快呼吸清新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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