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亭湖生态环境局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干部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近日,亭湖生态环境局被江苏省文明委评为2016年~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自2003年以来,亭湖生态环境局已连续6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获盐城市文明单位和亭湖区文明单位称号、2016年亭湖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2017年亭湖区综合先进单位、2018年亭湖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
据了解,亭湖生态环境局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强化活动载体,突出文明创建特色,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内涵。同时,把文明创建与本职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民众环保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造就一支“为民、务实、清廉、文明”的生态环保队伍。
黄成桂 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