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一版要闻
下一版4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
德州阳泉聊城鹤壁4市降尘量均值超标
图片新闻
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等相关工作
邯郸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初见成效
推进组织建设 构筑坚强堡垒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2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态环境部公布11月京津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德州阳泉聊城鹤壁4市降尘量均值超标

 

本报记者杜宣逸12月25日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19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的降尘监测结果。

“2+26”城市:鹤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达12.1吨/平方千米·月

11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2-12.1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9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32.7%。长治、晋城、北京、邯郸、衡水、石家庄、安阳、新乡、沧州、济宁、郑州、邢台、太原、唐山、淄博、菏泽、濮阳、廊坊、天津、滨州、焦作、济南、开封和保定等2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德州、阳泉、聊城、鹤壁等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中鹤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达12.1吨/平方千米·月。聊城等14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晋城等23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

11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0-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7吨/平方千米·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中吕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达8.4吨/平方千米·月。临汾等5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

“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11月降尘监测结果详见近日二版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