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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全域实施10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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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全域实施10年禁捕
进入全面生态修复期
 

本报讯 为保护巢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巢湖湖区将实施全面禁捕鱼,包括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水域,禁渔期暂定10年。

实施全域10年禁捕,这在巢湖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意味着巢湖进入全面生态修复期。

禁捕不是结束,而是巢湖全面生态修复的开始。禁渔期间,“湖中无渔网,岸边无渔船,市场无湖鱼”。同时要在巢湖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禁止一切渔具捕捞和采集水生动植物生产活动;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019年1月1日,巢湖渔业生态市级保护区率先在巢湖流域实行永久全年禁渔。保护区渔船全面退捕,共退捕渔船2144艘,收回《内陆渔业船舶证书》2144本,按方案要求依法予以注销。拆解船只2144艘,保护区渔民全面退出。共1342户渔民签订协议,发放补助资金27862.4万元。

据了解,从2015年起,巢湖非渔业生态保护区的包河区就开启“渔民上岸”工程,多年来,包河、肥东、肥西已先后有数千户渔民陆续实现了身份的转换。

未来巢湖还将继续加强水生态监测评估,拓宽监测范围,将银鱼、青虾、白虾、毛鱼等一年生或短生长周期水生生物及其食物链上下游生物纳入监测对象,规避巨量小型鱼虾集中自然死亡所带来的生态风险。

此外还将加强巢湖水生生物养护,实施科学增殖放流,有效延伸水生食物链、提高水域生物多样性水平。人工增殖放流和人工鱼巢的设置也在今后的关注重点之中。 李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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