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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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治理需要担当和智慧
地方政府应在环境税征管中发挥更多作用
人防不可少 技防更有效
5.2亿元罚单是个警醒
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的几点启示
明确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处理环境信访要避免三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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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防不可少 技防更有效

 

◆罗岳平 刘翔

生态环境监管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特别是对基层生态环境机构来说,主要依靠人工到现场逐个排查,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也差,发现问题犹如大海捞针。这种“人防”必不可少,但更要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发挥“技防”的优势。

山东省济南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目前,济南选择300多家中小企业、近600条生产线,安装了用电量监控设施,将获得的用电量信息传输到集中处理器,再通过无线技术即时传送到监管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工作人员能准确掌握生产设施停没停、治污设施开没开等信息,有助于了解重污染天气下企业生产调度令执行情况,还能发现企业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

济南市以用电量监管为核心的“技防”抓住了关键。工业生产和污染治理基本上都是以消耗电能为主的,不通电,自然没有产出;用了电,只存在质量和效益的差别。因此,对任何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工程,首先要督促其运行起来,其次是加强培训和指导,从而取得最佳治理效果。济南市为中小企业加上用电监管的“紧箍咒”,抓住了关键。

防治污染是企事业单位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经营者应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包括设施建设到位以及有效运维。在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企事业单位被动治污、推一下动一下的情况下,监管执法要多动心思,追求技术进步,将“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震慑,促使排污单位转变观念,主动向污染宣战。

实践表明,用电监管和在线监测是“技防”的两大重要载体。通过用电监管可以判断企事业单位的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则可指示设施的治理效率,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就可为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水平完整画像。其中,设施通电运行是基本条件,如果在线监测数据经常波动较大,则要全面评价、检修或改造在用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置身污染防治攻坚战,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守法生产应是常态,而违法是例外。在向这种局面转变的过程中,“点穴”式监管执法能够让企业望而生畏,逐步提高站位,上马硬件,有勇气接受科技的审视。像用电监管这样的系统要不断完善,并深入拓展其他功能,从而解放人力,提高效率,达到通过技术进步,以较低成本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而激发企事业单位主动治污内生动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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