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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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建立健全长江源区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高质量发展应有之义
在污染源普查中锻炼成长
勇于创新,更好发挥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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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20年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勇于创新,更好发挥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作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遵循“管发展管环保、管环保促发展”的原则,以环评制度改革和“三线一单”制度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抓手,强化污染源管理,守住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底线。

推进环评制度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环评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在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源头控制和防范环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环评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慢、难、繁”的问题。为此,在生态环境部授权下,上海开展了环评制度改革。

出台《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实施环评分类管理。对约20%的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重点行业项目,实行严格的环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对其余未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一般项目,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类实施豁免环评、环评简化、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在环评形式、审批流程上予以大幅优化和简化。

修订《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低的项目,直接免于办理环评手续,豁免范围涵盖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4个类别。全市约1/4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切实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

出台《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在规划环评措施落地的区域,项目环评实行联动简化。具体措施包括: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豁免办理环评手续;原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的环评形式简化为报告表;原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即来即办;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共享环境数据。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环境管理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也是改革措施能否落地的保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由现有的市、区两级监管扩展为市、区、街镇三级监管,强化属地化管理,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不断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范围,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为统筹“放、管、服”工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通过制定环保行业守则的方式,使企业明确相关行业环境管理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可通过政府网站在线提交申请,环保部门通过网上系统办理审批,实现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并能够开展网上监督。

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打造“智慧监管”体系

目前,上海市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进有序,质量控制体系日趋完善。尤其在证后管理方面,建立依证监管工作机制,打造“智慧监管”运行体系,促使排污许可证实现自我完善。

探索实践“一证式”管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达标前提下的历史实际排放量为“天花板”,进一步收严许可排放量。坚持全要素管理,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环境要素都纳入许可证管理,载明相应的管理要求,应急预案和清洁生产要求也在许可证中得到体现,发挥企业环保“作业指导书”的作用。

优化核发流程,确立“编范本、理环评、对标准、核总量、定要求、强会审、做评估”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七步曲”,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许可证核发依法依规。连续两年开展已核发许可证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2018年全市核发质量较2017年显著提升。

推进“依证监管”。建立许可证核发与证后监管的双向反馈机制,促进排污许可证不断自我完善。在许可证核发时明确后续监管要求,以监测、执法便利性为出发点,不断优化调整许可证副本中的管理要求,力争做到“不错、不漏、不虚”。根据监测、执法部门对持证单位监测检查的反馈意见,及时纠正许可证核发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监管中难以落地的管理要求提请相关要素管理部门研究细化。

探索应用“智慧监管”。以全市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平台作为载体,以移动监测、移动执法系统为两翼,建立全市持证排污单位“一源一档”,初步实现许可、监管等信息共享、过程留痕、三监联动、闭环管理。将信息化手段应用到排污口管理中,通过设置二维码标识牌,可扫码动态获取排污口的许可要求、监测、执法等信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

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重大项目落地

近年来,上海积极构建项目源头准入管理和环境社会风险防范的协同机制,既保障了机场联络线、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特斯拉超级工厂、上海石化国六油品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的顺利落地,又有效防范了环境社会风险。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在规划选址阶段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和公众诉求,结合社会风险评估,科学合理确定并落实选址区域的规划控制要求。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对标国际先进、国内最好”的要求,完善项目工艺设计,减少污染排放,确保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由上海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牵头成立建设项目协调推进指挥部,投资、维稳、宣传、规划、环保、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分工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进一步深化环评改革,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一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工作。围绕上海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环评审批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名录、扩大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扩大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区域。在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证的衔接,努力实现新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合二为一”。

二是拓宽“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在“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后,计划分三阶段拓展“三线一单”的实践与应用。第一阶段实现“三线一单”对规划环评审查、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第二阶段加强成果数据共享和技术合作,融入其他领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第三阶段全面实现“三线一单”和环保大数据开源,便于企业投资项目的选址,构建企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

三是完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探索解决批建不符排污单位的发证及监管问题,研究优化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认定原则,加强与二污普、环统和减排工作联动,配合完善环境保护税复核工作机制。搭建基于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研究起草固定污染源监管相关管理制度性文件及“三监联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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