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济南报道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出台《济南市隔离观察点污水处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区县成立辖区隔离观察点污水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各区县财政要拨出专款,保证专用加药设备、药剂尽快投入到位,并保证专业队伍的正常运行维护经费。
《工作方案》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拟定,2月7日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这是山东省首个针对隔离观察点的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将全市隔离观察点污水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各区县是隔离观察点污水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隔离观察点污水消毒处理工作,同时督促污水处理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观察点,应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对污水进行处理,并在原有末端消毒设施基础上,增设前端预消毒设施。对于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观察点,应在室内抽水马桶水箱中投加消毒剂(片)消毒,并保持一定剂量,同时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应急消毒设施,采取投加含氯消毒剂等措施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原则上投加消毒药剂后应保证接触时间2小时以上。
确定为隔离观察点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未经消毒处理和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严禁直接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水质目标为Ⅲ类及以上的地表水域。
《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将隔离观察点污水排放去向、杀菌消毒情况、管网巡查情况及未接入市政管网的隔离观察点废水处置情况形成日调度台账,每日报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