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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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疫情防控期间更好做一个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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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严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5起,公布举报电话17个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自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强有力措施,持续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千方百计从源头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截至2月11日9时,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25起,抓获嫌疑人20人,查处行政案件186起。

全力开展“四打”“四查”,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

1月24日,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启动战时机制,以“四打”“四查”为抓手,努力把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据了解,省森林公安机关按照“精致、细致、极致”标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贩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犯罪,非法经营加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一般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的“四打”和严格清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餐馆、饭店、酒楼非法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物流寄递行业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四查”行动。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各地实际,在交通要道沿线,有重点、有目标重点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彻底切断省际间野生动物及制品运销网络;在滇西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和候鸟迁徙地,加强踏查巡护,集中打击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行为,斩断非法贸易野生动物中间环节;在边境一线广辟线索来源,防止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过境流散;在滥捕滥猎突出的地区,加大猎枪猎具清缴力度,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盗猎现象,切断疫情传播、蔓延途径。

截至2月11日9时,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3002次,出动人员33237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669次,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场所1913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4763家,检查餐饮场所15993家,检查农贸市场4928家,刑事案件立案25起,抓获嫌疑人20人,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86起。

立法明确县级政府可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措施

连日来,云南省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频出新招。

2月6日,云南森林公安机关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关公告》,明确打击重点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贩运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非法经营加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一般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严格清查集贸花鸟市场等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餐馆饭店酒楼非法经营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行为、物流寄递行业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公告》同时明确了执法依据和公布了17个举报电话。

同一天,云南省高院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做好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各项刑事审判工作,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犯罪行为从严惩处。

2月7日,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特别强调,对具有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涉疫违法犯罪情形的行为,全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自2020年2月10日起施行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应当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并依法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据了解,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云南省目前已经形成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严打震慑态势,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更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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