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崔万杰 银川报道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核技术利用方面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宁夏实际,切实做好核技术利用单位,特别是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保障工作,方便各医疗机构全力抗疫。
据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购置CT、移动DR等肺炎诊断设备的,豁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手续;对于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的医疗机构,统一延后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解决了各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对于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统一实行网上提交资料、网上审查、网上审批备案,存档资料后续补交,以便于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尽快复工复产。
同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工作交流群为核技术利用单位答疑解惑,“点对点”精准服务,确保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顺利开展。
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尚未收到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办理需求。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及各核技术利用单位需要,落实措施,强化服务,支持和帮助各单位解决在复工复产和日常辐射安全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同时保障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