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日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会,要求各州(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检视存在问题,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查找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套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垃圾污水偷排偷倒入江,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转运处置衔接不上,港口自身环保设施不完善、港口岸电利用率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工作成效等方面深刻反思,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创新思路举措和工作机制。
按照《方案》,此次整治范围是全省船舶和港口,重点整治“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两江”即金沙江、澜沧江;“九湖”即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五港”即水富港、景洪港、思茅港、大理港、昆明港;“两类船”即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卫生间的船舶。
整治目标是全省船舶和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达到“一零三全”,即污染物零排放至水体,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三类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置。全面完成全省139艘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479艘设卫生间的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推进1169艘400总吨以下船舶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5个重点港口垃圾污水接收设施全面建成并与后方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其他港口、码头因地制宜完善接收处置设施,推进金沙江8座手续不齐全码头的手续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整治时限为2020年10月底。10月底前,完成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昭通市要完成8座码头手续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