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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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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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3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执法不进门 纠错不见面
新余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

 

本报见习记者蓝曦瑶 通讯员李星雯新余报道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保工作6条措施相关要求,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近日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利用无人机对袁河工业平台的工业企业进行执法巡查,检查复工复产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

“在执法检查中通过使用无人机,能对园区企业开展迅速准确的污染防治检查,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疫情期间,无人机也能通过非现场、无接触的方式实现精准执法检查,大大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企业实现执法不进门、纠错不见面。”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李智练说。

巡查现场,在执法人员的操作下,无人机从厂区外缓缓飞起,飞入工业园区,或在高空盘旋,或不断靠近企业,近距离拍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透过屏幕,园区内的企业一览无余,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等。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画面,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企业堆料未覆盖,问题较轻,便通过电子平台将信息转达给问题企业,并要求按期完成整改。

为加大疫情期间环境监管力度,提升企业复工效率,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采用非现场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优势,扩大巡查范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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