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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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美丽三江源 守护国家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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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美丽三江源 守护国家生态屏障
青海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开展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工作
监测采样
长江一级支流:巴塘河
巴塘河流域植被修复效果
扎曲河水生态环境现场调研
调研污水处理厂排水口
 

课题研究背景

沿着长江与黄河逆流而上,便是位于青海省南部的三江源地区。这里是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腹地,为孕育中华民族、中南半岛悠久文明历史的世界著名江河:长江、黄河和澜沧江(国外称湄公河)的源头汇水区。美丽的三江源为青海披上了一层神奇、神圣的面纱。青海省不仅是中华水塔,是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更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一场以保护长江源头生态环境为主战场的攻坚战,如今在青海省打响。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的通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进驻青海省,为青海长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提供可靠科技支撑。

做中华水塔的守护者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独特的自然环境,造就了青海独特的生态地位。

三江源的生态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不仅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面积最大的生态安全屏障,同时也是国家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中面积最大的水源涵养性重点生态功能区,承载着涵养与调蓄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三江源区生态环境质量及其水源补给能力,不仅直接关系到源头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而且会对各流域中下游的众多地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据统计,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50%、澜沧江总水量的15%均来自三江源区,出省境水质常年保持在I类~II类,水质状况优。不仅是三江源,青海省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也保持优良状态。截至去年年底,青海省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4.7%,高于国家考核目标5.2个百分点;境内长江、黄河、澜沧江和西北内陆诸河水质优良率为100%,青海湖等重点湖库水质保持优良;湟水河水质进一步提升,民和桥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三江源区生物多样性独特,区域特有种占比高。源区孕育着独特的生物区系和高寒灌丛、高寒草甸、高寒草原、高寒荒漠等一系列高寒植被类型;分布着数量众多的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物,也分布着许多珍稀植物物种资源,既是青藏高原珍稀野生动物分布最广、数量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特有动植物资源种类分布数量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属于我国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物种资源宝库和生物基因宝库。

据统计,三江源内有我国特有种植物1500多种,其中三江源区特有种100多种、青海省特有种270种、青藏高原特有种705种、喜马拉雅特有种120种;土著鱼类44种,多数为我国特有的高原珍稀鱼类。

但我们也看到,青海省各流域河流普遍存在抗干扰能力差、水体自净能力弱等问题,尤其是湟水流域缺水性污染特征明显,支流内农村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对水体污染贡献率依然较大。水环境总体状况虽然良好,但持续维护压力大。江河源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严格、技术难度大、成本高昂,地方政府依靠自身实现源头区的治理与保护任重而道远,必须依靠中央及流域中下游进行资金与技术对口帮扶。部门协同监督机制仍不完善,生态保护综合监管能力不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监督并重、协同推进仍需强化。

深入一线,量身定制治理方案

青海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从2019年1月成立以来,立即开展青海省长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工作。驻点工作组多次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玉树州生态环境局、果洛州生态环境局以及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对接,掌握地方需求。先后5次前往玉树州玉树市、称多县、杂多县、治多县以及曲麻莱县进行调研,前往果洛州班玛县和久治县调研1次,前往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调研2次。通过调研和座谈,驻点工作组对长江源头区工作重点及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需求更为明晰。

调研结果显示,长江源区生态环境总体状况良好,水质基本保持在地表水Ⅰ类,经过多年退牧还草、以草定蓄,长江源头区生态环境压力得到初步缓解。但依然存在诸多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用科技手段破解其中的关键难题:

首先,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做好生态保护的同时保证源区近37万农牧民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共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果实,对于长江源区来说是最为关键的课题。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被认为是区域最主要需求,虽然近年来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对长江源区进行了大力支持,但是与地方需求尚有较大的差距,在关键领域生态补偿政策尚有缺失,补偿手续繁琐、渠道不畅、补偿资金不足,都是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其次,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之间还存在着不协调性。三江源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但是长江源区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从用地等方面严格限制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设施),如何实现源区农牧民与全国人民同步共享发展果实是个较大的难题。

第三,在现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区域零星的生态破坏区没有得到有效修复。部分区域存在生态系统结构不完整现象,对维持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污染源没有得到全面控制。从城镇污水处置方面来说,虽然各县城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管网建设不完善、县城存在地形难题等多种因素,导致城镇污水实际处置率无法达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目标要求。在区域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方面,虽然个别县域提出了无废县域的理念,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体系不完善,偏远乡镇的固体废物收运处置仍然是个难题。

第四,缺乏长期的生态环境演变研究。青藏高原被认为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重要启动区,气候变化对区域湿地、草地、湖泊、冰川、冻土、碳库以及微生物(细菌、病菌等)的影响,必须通过长期有效、科学规范的全面监测研究才能得出较为科学的结论,目前缺乏系统、长期的监测研究站,无法为全面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撑。

经过一系列的调研和座谈,驻点工作组确定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驻点研究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分阶段的实施方案。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机制,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驻点工作组开展了青海省长江源区考核机制及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研究,助力玉树州长江源区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项目顺利开展。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要求,为构建长江流域联防联治保护治理新格局,促进长江流域水质改善,国家启动实施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奖励政策。

紧盯这一重大政策出台机遇,从2017年8月开始,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会同省财政、发改和水利部门,结合青海地处长江源区的特殊地位和保障源区生态安全屏障的实际需求,经多方努力争取,在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中,将青海纳入实行定额补助支持范围,对属于长江源区干流流域内的海西州唐古拉山乡;玉树州玉树市、曲麻莱县、治多县、称多县及玛柯河、多柯河支流流域内的果洛州班玛县、久治县予以定额补助支持。2017年,国家在当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中下达青海定额补助资金1亿元;2018年下达青海定额补助资金2亿元;2019年下达青海定额补助资金2亿元;2020年下达青海定额补助资金5亿元。

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旨在积极推动省际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搭建上下联动、合作共治的政策平台,有效调动相关省份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积极性,落实好相关规划确定的任务,加快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其重点对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实行奖励政策,青海、西藏作为源头地区,实行定额补助政策。这项政策实施年限为2018年~2020年。

自2017年度中央奖励资金下达后,为确保奖励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投向并及时发挥效益,青海省3个州政府编制了总体实施方案。驻点工作组以玉树州为重点,积极协助开展奖励资金项目的总体方案编制及各年度方案编制,对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系统的诊断,并提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技术路线及重大工程项目,通过近两年的实施,玉树州影响较大的生态退化区域得到修复,区域生态系统得到较大程度完善,服务功能得到较大提升。

驻点工作组在对长江源区现有生态补偿政策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同时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构建了长江源区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的分配指标体系和方案。方案已通过青海省财政厅和生态环境厅以及各州的认可,用于2019年度奖励资金的分配工作中。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还组织编制了《长江源区流域水环境补偿实施方案》《关于长江源区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长江源区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水环境监测方案》,并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就省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衔接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时,提前研究建立符合青海省流域实际的奖励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国家长江经济带保护和治理绩效目标11项指标涉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比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Ⅲ类及以下水体比例等,考虑到青海长江源区的相关地区无工业、农业以及水质均为Ⅰ类的实际,难以依照国家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因此,为更加科学有效开展相关地区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积极建立了符合青海省长江源区特点的生态补偿资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构建长江源区保护治理体系

构建长江源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驻点工作组对长江源区县城及周边、重点乡镇、农牧区不同的自然环境、生活习性、垃圾产生特性、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能力、构建后续体系具备的条件等进行了系统调研,按照不同分区,从分类模式、分类收集转运方案、处置方案、监管方案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体系构建方案。

目前,长江源园区内共有生态管护员14666名,基本实现“一户一岗”目标,每名管护员每月工资报酬为1800元,其中一半以上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针对草原管护员的管理问题,长江源园区在园区范围内的乡政府成立了保护管理站,对管护员按照层级监督、动态监管、上下联动的方式实行属地管理,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立管护队,按社划分管护分队,按牧群组划分管护小组,形成覆盖辖区的生态管护网格。生态管护员平时的工作主要是分队巡护、清理管护区内的垃圾、修缮围栏和畜棚等,发现野生动物受伤,还要及时进行救助。清洁河道,是黄河沿线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生态管护员们出门都带个垃圾袋,每天回村时带回垃圾。这几年国家投资修建了垃圾回收点,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垃圾被投放到垃圾回收点,再由乡镇政府定期安排垃圾转运车将垃圾送往县城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各村也经常组织群众捡拾河道各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垃圾,净化了河道环境。

助力长江源区城镇污水处置能力提升。驻点工作组对长江源区1市7县污水处理及收集过程进行全面的调研,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对每个县域污水收集处置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系统剖析,并逐厂提出了下一步改进的方案。

稳妥推进“一套清单、一套方案、一个数据库”。根据长江中心的安排以及青海省实际需求,驻点工作组积极参与到青海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并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在开展青海长江源区重点污染源、风险源、环境问题清单编制工作,以及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解析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另外正在收集完善数据,开展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

积极推动驻点跟踪研究成果转化落地。目前,玉树州已经正式委托驻点工作组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充分利用驻点研究成果,发挥团队各项资源优势,支撑长江源区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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