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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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低碳与环保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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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低碳与环保协同治理

 

◆冯相昭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面临着国内环境质量改善、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等多重严峻挑战。统筹协调环境保护与低碳发展,提出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对策,已成为重要的研究领域。

近年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河北大学在低碳、环保与经济协同发展领域积极开展合作研究,于2019年出版了《中国低碳、环保与发展的协同评估(2005-2017)》。该书利用低碳环保发展指数,量化评价了省级层面和城市层面在低碳、环保与发展之间的协同关系,系统分析了近年来我国低碳、环保与发展之间关系及其演变特征。现将该书部分研究结论分享如下:

改变重环保轻低碳,让低碳化促进环保。低碳和环保提出时间的不一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存在差异性,导致目前社会存在“重环保”而“轻低碳”的现象。书中评价结果显示,2005-2016年我国各地区低碳指数均值由36.01增加到40.29,年均增幅仅有1.07%,而环保指数均值则由34.51增加到70.82,年均增幅高达6.75%。当前需要重视低碳生产消费方式可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污染排放的作用机理,利用绿色低碳循环方法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不同地区低碳与环保协同治理程度差异显著。书中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省级层面和城市层面低碳与环保之间的协调性特征存在明显差异,低碳指数和环保指数协调性存在随城市规模增加而增加的特点。从空间上看,低碳生产指数与环境污染指数不协调的地区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且总体协调性也有下降趋势,表明中西部地区低碳发展过程中未能发挥其对环境保护改善的作用。

低碳与环保协同发展的红利正在部分地区逐渐显现。2005-2016年,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低碳与环保的协同作用正逐步显现。而在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低碳与环保的协同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的低碳指数高而环保指数低,西北地区低碳指数和环保指数均偏低。可见,确保低碳与环保协同治理对于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要因地制宜,发挥两者的正向协同作用。

综上,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立足低碳系统和环保系统的特征和规律,把握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有利时机,引导和鼓励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实施较高的环境排放和低碳标准,引导经济活动主体既在环境保护活动中实现低碳,又在低碳发展活动中实现环境保护。同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的管控和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的协同作用。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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