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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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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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以正面清单引导企业守法 首批58家企业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
河北公开一批突出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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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堰以正面清单引导企业守法 首批58家企业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

 

本报通讯员叶相成十堰报道 湖北省十堰市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58家企业或项目纳入其中。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十堰将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以全新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十堰首批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三大类,其中包括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32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原则上截至疫情结束后的第六个月;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14个企业和项目,实行时间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涉及12个企业和项目,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一年。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十堰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对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

十堰将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十堰将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

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和项目减少或免除现场检查,但绝非不管不问。正面清单内企业和项目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十堰将采用智慧环保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

同时,纳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也并非“一劳永逸”,正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移出制度。重污染天气正面清单、日常监管正面清单自形成后第二年开始,每年更新一次,并于当年3月31日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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