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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首例环评失信行为记分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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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广西对首例环评失信行为记分惩戒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对一家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环评失信记分处理。据悉,该案例是全国实行环评信用管理以来,广西的首例企业失信记分案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失信记分情况记入环评信用平台中的诚信档案,失信记分10分以上的单位和人员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除信用扣分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单位和人员实施经济上的“双罚制”。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编制单位处以所收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编制人员5年内禁止从业等,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据悉,2019年12月,北海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对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报送的《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厂2×75t/h锅炉烟气SNCR脱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进行审查。审查发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较大质量问题,且修改后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根据审查意见,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2月对这家公司下达文件,告知失信事实、计分依据及拟作出的扣分决定,并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该公司在期限内未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4月14日,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分别失信记分5分。

下一步,北海市将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继续狠抓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加强抽查与复核;对存在问题的公开曝光并依法严惩,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对有关单位与人员实施“双罚制”,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韦夏妮 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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