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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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直关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行问题
为噪声法修订深入基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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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5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直关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执行问题

 

◆本报记者文雯

“我已经连续3年关注环境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的执行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民建苏州市委副主委、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宋青今年的提案是《关于完善基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建议》,聚焦解决基层面临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虽然至今已连续3年关注,但每年聚焦的建言角度各不相同。“围绕环境公益诉讼这一主线,相关职能部门每年都有切实的工作成效,每年递交的提案都是基于当年在基层的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形成的。”宋青很欣喜地看到,所提建言被采纳吸收到环境公益诉讼的各项举措中,见证了这项工作从“有”到“优”的过程,“委员作业”发挥了切实成效。

关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宋青的“学霸”背景密不可分:法学学士、经济管理硕士、园林植物博士、生态学博士后,拥有丰富的复合型学术背景。作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首届国家特邀自然资源监察专员,由“学以致用”到“用以治学”,宋青长期致力于生态建设实践和研究工作。她深刻感悟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环境司法的保驾护航。“所以我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建章立制,把绿色发展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行动。”

宋青的提案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的高度重视和详细回复,也有效推动了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解决。

2019年春节刚过,宋青来到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凤凰村进行回访。几年前,宋青到这里时,这里一家企业违规堆放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村里的土壤、河流都遭到了污染。“污水流到河里面,鱼都死掉了。”

宋青结合自己一线走访调研了解的情况,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当中环境修复执行机制》的提案。

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和修复,当宋青再次来到凤凰村时,这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宋青又发现了新的问题:随着过去一年环境公益诉讼办案量的大幅提升,环境损害修复资金所形成的资金池越来越大,如何使用、监管这笔资金,成为影响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难题。

如何让环境损害修复资金顺畅地用于环境修复,打通生态环境修复的“最后一公里”?宋青说,今年的提案,她将建议进一步完善基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尽管不能到基层调研,宋青反而更忙了。为基层发声、为国家献策,成为“下深水炸暗礁,少绣花多织布”的“实力派”,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是作为政协委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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