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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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红线管控
莒县“局队合一”下移执法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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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生态安全“上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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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局队合一”下移执法重心
推动县、乡镇队伍建设和执法全覆盖
 

本报记者季英德 通讯员申珊莒县报道 山东省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大气科科长孟庆晓在处理完科室相关工作后,就赶往洛河镇对畜禽养殖污染举报问题开展调查,因为他还有一个新身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莒县分局实施了“局队合一”体制改革,打破业务科室与执法大队的界限,统筹环境管理、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

莒县分局局长刘明告诉记者:“我们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为目标,以属地管理、执法下沉为原则,以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执法管理队伍为重点,印发了《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中队设置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县、乡镇二级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和执法全覆盖。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了执法队伍,减少了执法层级,加强了执法保障,提高了执法效能。”

据了解,莒县分局按照“集中划片、执法下沉、定期交流、全面覆盖”的原则,设置7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中队,分别派驻阎庄镇、城阳街道、刘官庄镇、长岭镇、陵阳街道、招贤镇、洛河镇。同时,创新实行“双任制”,莒县分局以生态环境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成立科长、执法中队长“双任制”,在大气环境、水生态环境、固废、自然生态方面,相关人员既任业务科室负责人又兼任执法中队中队长,将业务开展与监管执法有效融合,落实网格监管,实施片线结合,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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