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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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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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标准发布
适用于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及地表土壤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本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就地高纯锗谱仪测量土壤中γ核素技术规范》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这两项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20年6月30日起实施。主要涉及规范核与辐射应急监测工作、规范就地高纯锗谱仪测量土壤中核素放射性活度浓度和放射性沉降灰沉积通量的方法。

为规范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推荐执行。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我国当前应急监测技术水平,可以采用不同于本标准的方法和技术路线,但必须证明所采用的方法和路线至少有与本标准相同的技术水平。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布点、内容、样品采集与管理、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应急组织实施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时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可参照执行。

《就地高纯锗谱仪测量土壤中γ核素技术规范》规定了用于测量土壤中核素放射性活度浓度和放射性沉降灰沉积通量的就地高纯锗谱仪测量方法。适用于核事故应急监测时地表土壤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测定,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可参照执行。

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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