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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百万元奖励污染防治优秀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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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随州百万元奖励污染防治优秀地区
考核不合格受处罚,并实施环保“一票否决”
 

本报讯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日前拿出100万元,对“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奖励。

这是继随州市曾都区获得2018年度100万元奖励之后,随州市政府对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进行的第二次奖励。

据了解,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于2018年11月印发了《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评分细则(试行)》,对全市各地的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其中,年度考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年初进行,终期考核于2021年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公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办法明确了各项考核的具体内容。其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包括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碧水行动、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持续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致力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等7个方面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1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约谈,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并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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