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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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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进入实施阶段
实行水权动态管理、建立水权确权登记制度与水权交易机制
 

本报记者潘骞黄山报道 《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通过审查,标志着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登记进入实施阶段。

新安江流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新安江安徽段平均出境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0%以上。为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探索建立水权等初始分配与跨省交易制度。新安江水权确权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范围、确权对象、确权方法、确权程序等内容,提出了水权动态管理、建立水权确权登记制度与水权交易机制的具体思路与措施,为后续推动新安江流域建立水权交易和转让机制奠定了基础。

据悉,安徽省下一步将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结合流域实际情况,针对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引水闸坝、提水泵站、农村集体组织的塘坝等工程取用水特点,制定相应确权层级,开展水权初始分配,开发调查数据在线填报、径流智能预测、水权动态配置等功能,完善水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做好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权确权技术支撑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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