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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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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生态环保扶贫取得成效
黑龙江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

 

本报见习记者李明哲哈尔滨报道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有消息称,近年来黑龙江省着力提升生态环保扶贫能力,建立健全生态扶贫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对重点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考核和财政转移支付,加强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举措,进一步推动生态环保扶贫取得成效。

据了解,按照中央部署,黑龙江省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按规定加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尤其在推进贫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方面,黑龙江省从生态保护入手,强化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据统计,2016年-2019年,黑龙江省级财政共投入1.2亿元,完成1200个建制村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治理任务。2018年和2019年,黑龙江省分别在人居环境整治资金中,拨付660万元和2684万元,用于青冈、兰西、汤原、林甸等贫困县人居环境改善。

为支持贫困地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目前,黑龙江省共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支持7个贫困县8个项目建设;加快推进45个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222个村屯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共划定贫困县县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00余个。

“我们享受到了生态扶贫政策的福,村里环境越来越好。”不少人反映,如今,多种生态扶贫措施见实效,黑龙江的乡村更加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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