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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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门审判机构 跨区域集中管辖
河北五年审理11599起环境资源案

 

本报记者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河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2015年~2020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五年来,河北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领域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11599起,指导、审结公益诉讼案件229起。

通过全省法院环境审判,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环境污染侵权、环境资源领域行政不作为等损害环境生态文明的现象逐渐减少,河北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逐步显现,生态保护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据了解,自2015年3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后,石家庄、保定等8家中院及定州、辛集等16家基层法院的环境审判专门机构相继成立。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审判专门机构63个,共有专门审判人员340余人。全省12家中院178家基层院,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占比35.4%。全省法院环境保护案件专门化审判机构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推进环境审判工作的力量正在逐步加强。

积极推进跨区域集中管辖。目前,石家庄、保定、唐山、邢台、张家口、沧州6家中院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积极推进案件统一归口审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均按照“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确定工作职责,基层法院建立的环境审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审合一”或“二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妥善确定环境审判机构的职责范围,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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