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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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在我国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关于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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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
明确相关单位按职责对核电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本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意见的公告。

《通知》主要分为5个部分,即充分认识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性、切实落实核电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过程质量管理、加强核安全文化和质量文化建设以及发挥现代信息化技术在核电建设管理中的作用。

核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电行业最重要的政治责任。《通知》指出,质量是保证核电安全的物质基础,建设期的质量就是运行期的核安全。

《通知》明确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核电厂营运单位、核电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核电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

要严格遵守《核安全法》《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核安全和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核电工程质量。

《通知》在加强核安全文化和质量文化建设部分中指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作出表率,正确处理进度和质量关系,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各参建单位要制定质量奖惩制度,鼓励通过质量创优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对管理规范和质量优良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激励。 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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