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食用为目的,毒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琵鹭13只、小天鹅1只等共43只鸟类。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鄱阳湖环境资源法庭以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浦某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5万元;闻某保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处罚金5万元;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处罚金4万元;左某毛有期徒刑七年,处罚金3万元。
吴思嘉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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