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 见习记者陈克瑶昆明报道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昆明市保护滇池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昆明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同合作,合力提升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滇池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保障。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介绍,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市检察机关聚焦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高原明珠”。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生态修复不到位的公益损害情形,督促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以点带面,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检察机关还通过专项监督活动促进滇池治理。
截至2020年5月底,昆明市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行动”“滇池保护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3个专项监督活动,受理问题线索173件,立案166件,发出检察建议14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
近两年,昆明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合作。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滇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保护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办法》,在市滇池管理局挂牌设立“检察联络室”。
同时,涉滇池流域7个基层检察院也积极与辖区职能部门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山风景区管理局会签工作意见,设立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基地;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会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全力守护生物多样性宝库。
此外,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打造了昆检慧视办案辅助系统,利用现场3D实景模型对损害生态环境案件现场面积、距离、高度等数据进行实时勘察测算,形成从空中到地面的全方位证据材料展示分析;针对破解线索发现难、现场勘察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市人民检察院还建成了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工作站,实现对大气、水体、土壤等主要环境案件类型损害结果的初步鉴别。
通过多年的综合治理,滇池水质总体向好。2019年,滇池全湖总体水质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列入国家考核的12 条河道全部达到国家对滇池“十三五”规划水质目标要求。通过全面实施环湖截污治污、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环湖生态修复、河道支流沟渠整治、湖内清淤生态治理等措施,滇池湖滨生态得到明显改善,首次出现了“湖进人退”,恢复水域面积11.51平方公里。滇池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湖滨湿地植物物种增加到290种,鱼类达到23种,鸟类达到14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