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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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刚柔并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赔多少”体现法律价值判断与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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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稳定性
“举报有奖,最高奖励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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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年会在天津大学召开
“赔多少”体现法律价值判断与取舍

 

◆本报记者王玮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2020年年会近日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这也是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五周年系列学术研讨会中的一个,主题是“环境审判中环境损害鉴定意见审查采纳问题研究”。

据主办方介绍,今年年会之所以选取这个主题进行研讨,一方面是最高法拟制定《关于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规定》,另一方面,早在2017年,最高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就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可采性问题研究”,并形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证据规定(专家建议稿)》。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孙佑海在致辞中指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不管是前期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的磋商,还是后期在磋商不能时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决定赔偿金额,而这往往是磋商和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问题。

孙佑海说,“赔多少”,这看似一个经济学问题,实际上牵涉到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更体现了法律价值的判断与取舍。

最高法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武建华在致辞中说,最高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紧密结合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需求,发挥了很好的智库作用。此次年会主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也是最高法环资庭确定的2020年调研重点工作之一。

武建华认为,此次研讨会可以在三方面取得成果。

第一,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破解鉴定难问题,如鉴定机构和人员数量不足、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的问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机构和专家探索科学的鉴定流程,在业内形成标杆。要通过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品牌机构和金牌鉴定人,增加鉴定人的可选项和优选项。

第二,进一步完善鉴定意见认定规则,有利于提高工作质效。要做好诉前鉴定和诉讼中鉴定的衔接问题,避免重复鉴定、反复鉴定。另外,所有诉讼规则都要有利于及时准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所有规则都要围绕着鉴定意见的可用性展开,必须简洁实用,可操作性强。

第三,有利于推动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加强良性互动。近年来,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环境科学技术成果对司法实践发挥了很强的指导作用。下一步,最高法环资庭将会结合《民法典》的实施,继续征求专家意见,进一步梳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案由。

据了解,在会议研讨阶段,相关领域的专家分别围绕《民法典》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技术审查、生态环境损害额的司法确定、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务分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采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证明力规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实务、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中的损害事实及鉴定范围、农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化建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证据规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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